决策是领导干部工作的核心和基础。正确进行决策,是各级领导的职责。民主决策则是作出正确决策的生命线。从多年工作的实践中本人体会到:要提高国税局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加强领导班子团结,关键是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方针的要求,把握住"五个环节",才能不断提高国税领导干部的决策水平。
一、把握大事定议题。重大问题提交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是集体领导的基本要求,也是民主集中制最重要的原则。国税部门的重大工作决策,影响着工作的全局和长远的发展,决定着主要矛盾和主要问题的解决,决定着广大干部和纳税人利益的实现,也反映着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责任感、使命感。因此,进行决策,务必慎之又慎。这就要求我们从制度上杜绝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在实际工作中,党组确定的大事议题,除有明确规定的以外,要把握以下三点来进行确定:带有政治性、全局性涉及国税全面发展的问题;带有阶段性、虽不是全局但处理不好会影响国税全局的问题;带有层次性、有些事情表面上不算大事但久而久之影响全局问题。要根据这些原则,抓住本单位的大事,定好议题,提交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切实做到大权能把握方向,小权能防微杜渐。比如,我们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决策。这些问题虽然不尽是事关全局的大事,但大多是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可能影响到单位的稳定、影响到改革与发展的大局。我局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期间,就曾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将干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列入议题深入讨论,并拿出整改方案同广大干部进行面对面交流,使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得以解决,群众切身利益得到维护,促进了国税事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深入调查拿预案。决策不是个人单纯的抉择行为,而是一个由问题界定、信息收集、方案设计、科学论证、集体讨论和决策方案的最终抉择等多个程序紧密相扣的科学流程。"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事前论证是党组集体议事和决策的基础。在实际工作中,完成一个决策的流程,并不排斥领导者个人的阅历、知识、智慧和胆略,但是科学决策对重大问题所涉及的信息、专业知识及专业工作经验的高度要求,往往超出了个人的能力范围。所以,任何重大问题的决策都必须依靠集体智慧。这种集体智慧,不仅仅体现为议事会议上的集体讨论,也体现为议事前的深入调查和科学论证。比如推行多元化的纳税申报方式,在没有充分的民情调查之前,实施起来就可能失之偏颇;重大问题所涉及的许多资讯,如果没有信息情报和专家参谋机构的支持,班子成员在会议桌上是不可能凭空议透的。只有进行深入广泛的调查研究,才能保证领导决策的科学性。领导者对确定要决策的议题不能仓促上阵,更不能临时动议。对所要讨论的问题尤其是重大问题,主管、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都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广泛的科学论证,拿出可行的预案。如2004年,我局在决策新办公楼基建事宜上,就曾多次赶赴沙洋、蔡甸等地国税部门实地取经,调查了解工作细节,学习基建工作流程,并聘请专家进行决策论证,推动了我局新办公楼建设顺利开展,最终取得圆满成功。
三、个别酝酿求共识。个别酝酿,是党组形成决议之前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必要过程,是议事、决策的必要环节和重要方法,是党内民主生活的进步和完善。实践证明,搞好会前的个别酝酿,是党组实施科学决策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有利于统一思想、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增进班子的团结、提高会议的质量。做好会前的酝酿工作,要坚持"三不搞",即不搞临时动议、不搞私下授意、不搞形式主义。为此要注意三点:一是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通气,对会议讨论的问题坦诚交换意见,求得初步共识。二是不能把个别酝酿理解为少数人的酝酿,而必须坚持全体班子成员的酝酿,必要时要组织有关领导、机关干部乃至基层的同志搞好相关工作的酝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使决策有扎实的群众基础。三是注意把握正确原则,即个别酝酿要由班子成员在一定范围内有组织地进行,不能你找一帮、他拉一伙,不能不分场合、不分对象地到处酝酿;对保密性强的问题,酝酿中还要严守秘密。同时,不能以个别酝酿代替党组集体讨论。酝酿只是一种手段,使每个班子成员都对酝酿的事项有一个基本的态度,是初步的统一思想、求得共识。问题如何决定,还是要通过会议的充分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定。领导干部要提高个别酝酿的本领,必须切实把握好三个原则:一是求全面忌片面。在确定了酝酿事项后,就要掌握它的全面情况,了解它的发展过程,做到准备充分,言之有物。二是求深入忌飘浮。对酝酿的议题,要善于"一竿子插到底",深入到议题的源头和矛盾的症结处,切忌蜻蜓点水、浅尝辄止。三是求科学忌随意。要通过对酝酿议题所涉及的具体事物和具体问题进行理性思考和科学论证,做到既有的放矢又不失偏颇。这样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个别酝酿,确保酝酿的质量和效果。
四、会议集中作决断。会议决定是党组集体决策的实现形式和必经程序,是通过充分的民主和正确的集中后实现党组集体领导作出决策的时机,直接关系到决策的正确与否和质量高低,也是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关键环节。只有坚持会议决定,才能保证党组决策的合法性,才能体现民主集中制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践证明,少数服从多数,有利于政令畅通。多数人赞成的决策,执行顺利,效果也会更好。在会议决定中,党组书记作为"一班人"的班长是会议的主持者,对形成正确决策负有重要责任。对此,"班长"在会议决定过程中必须体现出高度的党性修养,努力做到沉着冷静,宽容大度,有强烈的民主意识、坚定的组织观念和调动积极因素。当"班长"对决策的议题胸有成竹或轻车熟路时,切忌过分自信而抢先表态、急于定调,要善于启发每个班子成员开动脑筋想问题,让大家充分发表意见,以完善自己的意见,形成集体决策,使决定的事项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当会议决定出现"冷场"时,切忌急躁、盲动,匆忙表决,要善于抛砖引玉、开阔思路,使会议讨论由浅入深,逐步引向深入;大家对议题各执己见、争论不休,或提出与自己不同的意见时,切忌不冷静,打断别人的发言,大讲自己的观点,要善于择机休会,深入交换意见,待下一次会议决定时,从中发掘合理的成分,善于将"议"中所闪现的思想火花和意见精华给予充分肯定和吸纳,以充实正确的意见。班子的其它成员在会议决定时,要有全局观念,自觉地站在国税工作大局上提意见、谈看法,不能只讲分管工作重要,更不能搞本位主义。
五、加强监督作保障。加强监督是集体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执行保证。要保证领导集体议事和决策规则的顺利执行,还必须加强监督。合理地公开重大问题决策的过程与结果,扩大对议事过程和结果的知情范围,接受群众、和上级机关的及时监督,对决策有着很好的预防和矫正功能。多几道监督关口,可以减少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的水平。为此,一要扩大群众监督。领导集体议事的重大问题的范围、形式、程序、决策的结果必须在单位内部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重大问题决策让群众知情,是把群众监督从抽象监督变为具体监督的前提。无时不在、无时不有的群众监督,有利于督促领导集体严格按规定程序决策。干部选拔是一个较敏感的问题,也是群众关心的问题。近年来,我局在干部选拔的决策上,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进行公开招考、群众评议、组织考察、个别酝酿、讨论决定的任用程序办事,将决策的形式、范围和结果及时向全体干部公开,特别是严格实行了选拔公示制,扩大了群众监督的范围,各方面反响良好。同时,还加大了基层干部进入机关招考上岗的工作力度,形成了较好的用人机制和风气。二要完善班子内部监督。完善班子内部监督关键是做到两个公开,即议事程序和议事材料向班子成员公开。在决策过程中,班子成员可以提出反对意见,在具体的某一决策中才能比较优劣、发现问题、有的放矢地讨论问题,对解决问题的方案作出主动抉择,集体议事的机制才能达到集思广益,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三要强化上级监督。上级领导的监督是权威性的监督,监督的重点是集体议事和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单位重大决策事项必须请示上级,上级一旦发现下级重大问题不按规定进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就做出决定的,务必立即纠正。通过上级部门的有力监督,能促使基层国税领导集体的决策权力运行纳入程序规范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