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在对浙江三和科教仪器有限公司进行稽查时,发现该公司取得的浙江省公路货运专用发票涉嫌虚开。 经查,该公司取得的216份浙江省公路货运专用发票经鉴定均为假票,由陈伟良(化名郑光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李健龙(化名李文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等人提供。陈伟良、李健龙等人虚构杭州长城汽车运输公司、杭州城北运输公司,向浙江三和科教仪器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具公路货运发票收取开票手续费。2004年10月,税务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将陈伟良、李健龙等42名犯罪嫌疑人相继抓获。通过对接受陈伟良等人虚开发票企业的检查,税务机关共查出接受虚开发票企业2014户,已抵扣发票3186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17万元,又查出温州北方货运信息部、欧海安信托运部等企业虚开发票4308份,虚开金额8260万元。 目前,税务机关将温州北方货运信息部、欧海安信托运部等43户企业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共逮捕犯罪嫌疑人58人,有54人已被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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